在该案件中确立了“汇编作品中不与内容结合体例编排易抽象成方法或者思想,不属于作品的范畴。汇编作品对于具有独创性的编排体例的保护仍然需要与内容相结合,对作品进行整体保护,而不能与内容割裂单独对编排体例进行保护。”的审判原则。
2017年4月10日,2016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六大典型著作权案件公布,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与江苏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入选2016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六大典型著作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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