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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达共和武汉办胡杰、吕秀琴律师承办案件入选湖北省涉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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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司法厅联合发布8件涉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天达共和武汉办公室合伙人胡杰、律师吕秀琴承办的“某污水处理公司诉某市辖区人民政府解除行政协议案”入选,成为本次发布的第八个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涵盖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建设工程、房屋征收等行政管理领域,集中体现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鲜明态度,旨在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同向发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天达共和律师承办的案件从众多涉企案件中脱颖而出,充分彰显了天达共和在行政诉讼、政府特许经营及重大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实力。

案情回顾

某市辖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区政府”)委托某投资公司与某水务公司签署《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由某污水处理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实际负责项目建设与运营。污水处理厂于2013年9月建成。

2016年因政策调整要求污水厂提标改造,案涉污水处理厂未能提标改建。2018年某区水务局函告该公司由于其他公司运营的污水厂已经稳定投产,要求其将产能规模控制在保底水量以内。2019年某区水务局停止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2020年案涉污水处理厂进水管道被封堵导致项目停产。某污水处理公司多次致函要求支付费用并协商解决未果,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解除特许经营协议、支付欠付污水处理费及项目权益补偿。

办案经过与裁判结果

接受委托后,胡杰律师、吕秀琴律师深入梳理案件事实,全面分析特许经营协议的履行脉络及行政机关的履职行为,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在诉讼过程中,两位律师积极与人民法院沟通配合,通过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向法庭充分呈现协议履行情况及污水厂运行现状。经多方协调,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终止履行案涉特许经营协议,由某区政府一次性支付欠付的污水处理费,并对项目权益收回采取补救措施。人民法院根据协议内容制发行政调解书,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是政府特许经营领域“实质解纷”的典型案例。政府特许经营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运营周期长等特点,协议争议不仅关系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也与社会公共利益紧密相连。人民法院在本案处理中摒弃“一判了之”的做法,通过调解方式在保障行政管理目标实现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案件的成功办理,既依法维护了企业的财产权益,也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为同类特许经营协议争议的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范例,充分体现了行政审判监督行政机关履约践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

律师团队

本案由天达共和武汉办公室合伙人胡杰、律师吕秀琴共同承办。两位律师凭借在行政法、政府特许经营、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司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精准把握法律适用与政策尺度,通过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最终促成争议圆满解决,赢得了各方的高度认可。

此次入选省级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是对天达共和律师专业能力的有力证明,也是对天达共和在行政诉讼及政府法律事务领域专业积累与服务水准的的高度肯定。未来,天达共和将继续秉持“成功,始于助人成功”的理念,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