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观点

人工智能企业专利侵权风险的排查、预警和应对

一、专利侵权风险的排查、预警

1、专利侵权检索

专利检索主要包括查新检索、侵权检索、无效检索等,检索目的不同,所采取的检索方法以及侧重点也不同,具体而言:

查新检索主要侧重于判断企业技术的创新性,主要是在技术/产品申请专利之前,确定相关技术方案是否已经被公开,如果申请专利是否还有授权前景。

侵权检索主要侧重于判断企业的技术/产品是否落入了他人的专利保护范围内,通过检索存在风险的专利,避免或降低将来发生专利侵权纠纷的风险,因此检索对象主要局限于专利文献。

无效检索则主要应用于已经明确目标专利,针对该目标专利进行无效检索的情况,其检索对象并不局限于专利文献,还可以是其他的公开的非专利文献、以及视频甚至是公开使用证据等。

下面将以侵权检索为例,简述检索的方法和步骤:

(1)内部分析技术、确定检索主题

对于人工智能企业而言,需组建由例如算法工程师、知识产权法务及外部律师或专利代理师构成的跨专业团队,对人工智能企业的核心技术模块(例如神经网络架构、自然语言处理模型、计算机视觉算法等)进行解构分析,明确检索主题,确定技术分解表及检索主题词库。

(2)确定检索维度、进行检索

地域维度,结合企业产品或技术将要进入的不同地区市场进行检索,如果只进入国内市场,则主要检索国内专利即可,但同时也要注意一些PCT专利申请或者其他国家的专利进入国内的可能性。

时间维度,主要是现有公开的授权专利、专利申请,重点关注近10年授权专利及已公开未授权申请,尤其警惕美国的部分续案申请(Continuation-in-part Application)的权利要求扩张风险。

技术维度,例如借助IPC国际专利分类表,重点关注G06N(基于特定计算模型的计算机系统)、G06F(电数字数据处理)、G06V(图像或视频识别或理解)等AI相关分类体系,同时注意小组之间可能会存在的关联,实现更全面检索。

(3)结果文献分析

通过大概的浏览和阅读,确定检索到的专利技术与企业技术在主题方面等是否具有关联性,对于有关联性的专利则需要继续深入分析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对于企业技术可能落在该专利的保护范围内的情况,则需要进一步明确该专利的法律状态,例如公开中、实质审查中、已授权,还是驳回、撤回等失效状态等,对于处于有权状态的专利,则归入风险专利,如果该专利曾作为权利基础提起过专利诉讼,则将其归为高风险专利。

(4)补充检索

对风险专利或者高风险专利,首先需要确定著录项信息,包括申请人、权利人、申请日、授权日等等,特别是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确定其是否为竞争对手,特别要注意该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关联公司,比如子公司、控股公司、股东等是否为竞争对手,并同时检索其关联公司的相关专利申请情况。

另外,还需要根据风险专利或者高风险专利的关联文献,包括同族专利、被引专利、引用专利、背景技术专利等等发现新的检索线索、新的申请人、新的风险点,进而进行补充检索。

如果根据检索所发现的其他风险点与企业关键的技术点也存在关联,则需要据此补充整理检索主题进行补充检索。

2、技术特征比对

(1)专利技术特征分解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这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技术特征相等同的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同时也要注意排除说明书中的实施例的干扰。

参照《专利侵权判定和假冒专利行为认定指南》中对专利的技术特征的定义,“在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中能够相对独立地执行一定功能、产生相对独立的技术效果的最小技术单元。在产品技术方案中,该技术单元一般是产品的部件或者部件之间的关系。在方法技术方案中,该技术单元一般是方法的原料、产物、步骤或者步骤之间的关系”。

在进行专利技术特征分解时,可以采用三层分解法,一层级特征对应权利要求的主题例如“一种基于深度学习的图像识别方法”,其体现的是权利要求的整体技术方案;二层级特征对应权利要求中的的核心功能模块例如“某某步骤”、“某某结构”;三层级特征对应权利要求中的的最小技术单元例如“某某关系”、“某某功能”。当然有些情况下可以不再区分二级三级特征,仅拆分两层结构即可。

对于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利而言,如涉及算法架构的权利要求(如卷积神经网络层级设计),需要注意区分“功能模块描述”与“具体实现路径”,如涉及数据预处理步骤则应判断是否构成独立的技术特征。

(2)企业技术特征拆解

1.png检索开始前的技术分析工作主要是为了确定专利检索的主题,因此只需要进行较为宽泛的分析从而确定检索方向即可,而在检索到风险或高风险专利之后的技术分析则应该是相对详细的分析,需要按照技术特征的标准把企业的技术进行拆解,以方便后续的技术特征比对。

(3)技术特征比对

通过建立特征映射表(如下图),可以便于判断企业技术是否落入风险专利的保护范围,判断的原则可以参考下一部分内容:

企业微信截图_20250418100214.png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进行风险专利与企业技术的技术特征比对时,应当以检索到的风险专利的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为基础与企业技术进行技术特征对比,而非以专利权人实际制造的产品或者实际使用的方法以及依照专利方法实际获得的产品为基础进行技术特征比对,专利权人的产品与其专利的保护范围并不一定完全对应。

(4)侵权判定的原则

2.png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主要是全面覆盖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这里的等同特征,举例而言,需同时满足:

a. 手段基本相同:例如技术实现方式在AI领域可体现为算法替代(如不同优化器的功能等效性);

b. 功能基本相同:例如技术模块的输出效果一致性(如在机器学习中的不同目标检测模型在mAP(平均精度均值)指标上的差异率小于某一阈值);

c. 效果基本相同:例如技术问题的解决程度相当(如两种数据增强方法对模型泛化能力的提升幅度);

d. 显而易见性: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联想到。

在进行专利侵权判定时,还应注意禁止反悔原则、捐献原则等专利侵权领域的常用原则,考虑全面结合专利审查过程中的文件及说明书中的内容进行抗辩。

另外,还应注意在检索阶段所发现的现有技术文件,不仅有一定概率可以作为现有技术抗辩的证据使用,还可以用作无效风险专利的证据使用。

二、专利侵权风险的应对

1、竞品专利监控

通过专利侵权检索确定风险专利的同时还可以将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作为监控对象,对于其已授权的专利,监控其维持状态、转让状态、许可状态等;对于已公开的申请,监控其申请进展、实质审查、驳回、撤回、复审等;因为专利的公开有滞后性,有些专利申请虽然目前未检索到公开,但其实已经提交申请等待公开中,所以还要分析监控对象可能布局的专利。

对于上述三种状态的风险或高风险专利,如何进行风险化解或降低的应对呢?

对于已授权的风险或高风险专利,尝试进行转让、许可谈判,寻求双方的合作,如无法实现合作可考虑对风险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彻底消灭其权利基础,从而实现釜底抽薪的效果。

对于已公开未授权的风险专利申请,提前进行规避设计寻找替代方案,绕开其可能授权的专利保护范围,当然还可以提出公众意见为其授权制造障碍,阻止其授权,注意提交公众意见的黄金窗口期,一般是在专利申请公开后至实质审查意见发出前。当然目前很多申请人为尽快获得授权,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往往会选择提前公布并同时进入实质审查,会导致窗口期较短,应注意把握。

对于待布局专利,则考虑提前布局专利,将相关技术方案先于对方提交专利申请,主要作为防护使用,在获得授权后则可作为谈判筹码。

2、专利规划布局

专利规划布局可以参考上述监控对象,当然也可以特别锁定3-5家技术路线相近的头部企业,对其专利布局、技术方向等进行分析,特别注意算法架构、数据处理方法方面的专利技术布局。根据竞品企业的专利布局,确定竞品的发展方向,及时发现企业自身技术的创新点,挖掘潜在可布局专利的技术点,在竞争对手的专利围墙上找到突破口,通过专利预审、优先审查等流程缩短授权周期,提高授权效率。

(1)从技术层面的布局策略出发,可以考虑核心算法、应用场景、数据处理几个层面。

对于核心算法层面,通过方法发明专利例如深度学习模型参数调优方法进行布局和保护,同时将算法中的一部分底层规则例如训练数据集标注规则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对于应用场景层面,主要通过方法专利+系统专利的发明专利以及外观设计的组合体系进行保护,例如“基于AI的无人仓储调度方法和系统”的发明专利和AI机器人交互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布局保护。

对于数据处理层面,同样主要通过数据处理方法发明专利进行布局保护,当然还可以对数据库等成果通过著作权进行保护。

(2)从市场地域布局策略出发,除了中国市场外,考虑通过PCT国际专利申请或巴黎公约途径优先进行欧美市场,另外日韩市场作为技术标准密集区也可以提前进行布局,而印度、东南亚等区域市场可以考虑布局防御性专利。

(3)从防御性专利布局策略出发,通常可以采用专利丛林战术,考虑围绕核心算法申请5-10件衍生专利,例如数据预处理、模型压缩、部署优化等外围专利。另外,还可以考虑参与各类国内国际人工智能标准的制定,将专利嵌入技术标准从而形成标准必要专利(SEP),增大企业话语权和谈判主导性。

3、FTO分析

FTO(free to operate,专利自由实施尽职调查),在一些海外国家例如美国用来证明不存在侵权故意,而在中国目前并不被太认可。

在进行FTO分析时,要注意同族专利,特别是美国的续案申请专利。对方可能会利用美国特有的续案申请制度扩大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从而将新的技术方案纳入其续案申请的专利权利要求。对于此类主要竞争对手的专利同族,注意要对其在审的专利时刻保持关注,一旦发现对方在审查过程中修改扩大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应及时提出公众意见干扰对方专利授权。

结语:构建人工智能时代的专利风险治理新范式

在人工智能技术加速渗透各行业的今天,专利侵权风险已从单一法律问题演变为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议题。本文提出的专利侵权排查、预警、应对方案为人工智能企业构建贯穿创新全周期的风险治理框架提供了参考。面对生成式AI、量子机器学习等新兴技术的冲击,企业需进一步强化技术-法律交叉能力建设,将知识产权风险管理深度嵌入企业创新基因,方能在人工智能的“技术爆发期”与“法律重构期”中把握先机,让专利真正成为驱动创新的护城河,而非制约发展的浅滩暗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