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多数人心中的诉讼律师,往往是港片中舌战群儒的经典形象。大众对诉讼律师的期许,是在法庭上风光无限、唇枪舌剑,若再添上些逆风翻盘的戏剧性桥段,更是令人大呼过瘾。许多朋友在初次见面时,总会带着几分笃定地问一句:“你们做律师的,一定得嘴皮子厉害才行吧?”这便是大众对诉讼律师的刻板印象。
然而,在过去十年的诉讼律师生涯中,我经历了新奇、苦恼、狂喜、厌倦、笃定、怀疑等一系列复杂、交织且反复的情感,逐步领悟到诉讼其实是一门充满全局观与细节考究的艺术。
一、争议焦点
争议焦点,不仅是诉讼案件的底层逻辑,更是后续技术处理方向的指引。错误地把握争议焦点,往往会使案件推进偏离正轨。在疑难复杂的案件中,往往存在多个争议焦点,或是隐藏在表象之下的真实争议焦点。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既是诉讼律师最基本的职业素养,也是一项需要极大耐心和质疑精神的工作。
全局掌握案件事实,是归纳争议焦点的基础。以“融资型贸易”为例,表面证据所指向的基础法律关系往往是买卖,但其本质上的基础法律关系却是借贷。对于该业务模式下的通道方,不同的基础法律关系可能导致截然不同的裁判结果。这是典型的表象之下隐藏真实争议焦点的情形。如果律师不能基于表面证据中的不合理之处提出质疑,并进一步向当事人了解事实或调取证据,探寻真实的争议焦点,其结果往往令人堪忧。
在与客户进行全案事实梳理的过程中,我常怀着信任与质疑交织的心情。没有信任,便无法通力合作以争取最优诉讼结果。然而,客户可能因记忆偏差、理解错误、羞于启齿等多种原因,向律师提供错误的事实陈述。若缺乏质疑精神,案件事实的调查极易被引入歧途,争议焦点亦难以精准把握。
在探寻争议焦点时,盲目自信或急于求成的思想均不可取。这是一项需细致打磨、不容忽视的工作。
二、客户需求
客户的核心需求,往往不仅限于赢得案件,甚至有时并不在于能否赢得案件。在执业初期,我将诉讼律师的角色狭隘地理解为以最快速度取得最佳诉讼结果,因此代理过程中充满了焦虑,也收获了许多意难平。
我曾办理过一起建设工程案件,一审败诉,二审努力争取到最优改判结果。然而,当事人坚持申请再审,理由是对原告怀有深重怨念,希望通过再审程序延缓原告债务的清偿时间。基于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我尝试解释风险,说服客户接受当前结果,但沟通过程极为不愉快。半年后,最高院再审改判,客户却欣然接受了再审结果。这是我职业生涯中印象最为深刻的案件之一。
在个案中,客户的需求各有差异。客户或许会将保全措施作为谈判的筹码,也可能基于长远合作的考虑而放弃保全措施;可能为了迅速达成调解并回款而放弃部分诉讼请求,亦或因愤怒而坚持严格追究责任;若诉讼仅旨在将对方引至谈判桌,则核心需求在于速度;若诉讼注定是一场激烈的对决,则核心需求在于稳健。由此可见,同一案件在面对不同客户需求时,其技术操作并非一成不变。
捕捉客户需求的首要任务是倾听。若能换位思考,将自己置于客户的位置,那些既要又要的多重要求、因情绪波动引发的无序表达、以及意气用事的选择,便会显得合情合理。这恰恰是客户早期需求往往呈现出情绪化、复杂化,甚至充满矛盾的根本原因。
在倾听之外,还需在纷繁的信息流中,运用专业能力帮助客户客观分析案件事实及诉讼或调解思路,并在全盘推演的基础上协助客户厘清、明确核心需求。此后,便是勠力同心,共同推进案件进展。
三、诉讼策略的制定
诉讼犹如棋局,一个具体的观点犹如单个诉讼程序的棋子,而单个诉讼程序又是整个诉讼程序的棋子。在本诉之外,可能存在反诉;一审之后,或许还有二审或再审;一诉也可能成为另一诉的铺垫。因此,将整个诉讼策略的推演置于更高维度,往往能取得更佳效果。限于篇幅,无法详述个案中的策略考量,但以下原则可供参考:
对于具体个案,需换位思考,推演对方的诉讼观点及法官的庭审调查方向,作为己方诉讼策略制定的依据。尤其在己方观点不够充分、证据不齐备,或明显可能遭遇证据突袭的情况下,更需充分预演举证质证及庭审辩论策略,以应对庭审中的突发状况。
对于一审原告方,除了组织本诉观点及证据外,通常还需考虑是否存在潜在的反诉,并评估当前应对反诉的证据是否充足。若证据不足,应考虑是否暂缓起诉,利用双方关系尚且缓和的时机,完善证据后再行起诉。
还有一种常见特殊案件,即对方以一诉作为后一诉的跳板,其目的不在于该诉的胜败,而是通过该诉获取后一诉的证据。在此类诉讼中,不能仅满足于胜诉结果,而应基于对后一诉的推演,在该诉中谨慎举证或陈述,避免在后一诉中被用作不利于己方的证据。
诉讼策略的制定并无固定模式,往往需全局考量案件各项边界条件后合理制定。同时,策略亦不应一成不变,当边界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适当调整。
四、庭外的准备
“台下十年功,台上一分钟”,这句谚语用于形容诉讼律师的工作再贴切不过了。诉讼律师的庭外准备,几乎应占据其整个工作时长的90%以上。
首先,是案件事实、信息、观点、证据的准备。先筑牢根基,再谋策略,精准把握全案事实、法律及各方心态,这是庭外准备的基础。信息越对称,庭审中往往越从容。然而,案件基础信息的搜集不应仅限于客户提供的范畴。当下,互联网及AI的迅猛发展,为律师执业提供了广阔的信息调查渠道,网络检索的事实或信息,往往对诉讼案件的推进大有裨益。
其次,是沙盘推演,且需反复进行。看似简单的案件,往往也暗藏被忽略的风险或尚未发现的利器。律师代理案件时,难免陷入思维定式的陷阱,倾听当事人意见或换位思考,推测对方及法官的想法,均可大幅降低诉讼的不确定性,也有助于庭上迅速反击。
最后,是对观点及证据的深入辨析。我曾在代理的多起案件中,面对己方证据严重缺失的情况,仅凭对方所举证据中的信息或表述中的自相矛盾,成功逆风翻盘。但若身份对调,己方证据被对方作为突破口,这显然是无法承受的代理事故。
五、庭审的表现
既然是互有攻防的双方,法庭自然不会成为单方面展示观点的舞台。许多律师陶醉于庭上的慷慨陈词,当事人虽一时感到痛快淋漓,但收到判决书时却往往目瞪口呆。
庭审中首先需要保持冷静。冷静地倾听、观察并记录,仔细聆听各方观点,观察各方的神情举止,详细记录各方的观点或陈述,尤其是那些与庭前推演中存在冲突的观点和事实,或是对方无意间暴露的破绽;面对对方的挑衅或陷阱式发言,更需要保持冷静。许多工于心计且经验丰富的对方律师,会刻意制造冲突以扰乱心神,破坏己方的庭审节奏。面对这些技巧性的攻击,必须掌握迅速识别并沉着应对的技巧。当然,庭审中的冷静与充分的庭前准备是密不可分的。
庭审中的表达务必简明扼要,直击争议焦点或对方漏洞。在现行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年均审案量逾千件,实难在庭审中耐心听取代理律师冗长的辩论意见。若审判人员眉头紧锁,往往意味着辩论意见已被置若罔闻。对于诉讼律师来说,庭审表述的逻辑严密性与意见的简洁性,是值得反复锤炼的技艺,能显著提升庭审效果。
在未发生突发状况的前提下,庭审过程中应尽量遵循庭前充分演练的庭审逻辑。通常情况下,经过充分演练的庭审攻防策略足以确保庭审全局的掌控。然而,不少律师在庭审中容易情绪激动,在细节问题上与对方反复纠缠,从而丧失了对全局的把控。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庭前准备不充分所导致的问题。
六、庭后的工作
庭审的结束并不代表代理工作的终止,庭后仍有众多关键任务需要持续推进。庭审结束后,通常需进行以下工作:
代理人应与当事人共同复盘庭审情况,分析庭审中的倾向性意见,初步预测案件结果,并探讨代理词的起草思路。这项工作不仅能帮助当事人及时掌握案件进展,调整心理预期;也有助于与当事人共同对案件后续程序进行前置性规划。
代理人需向审判庭提交代理词,针对庭审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二次观点阐述,以强化审判庭对己方观点的关注。同时,若能争取到与审判庭当面沟通代理意见的机会,将极为有益。这不仅有助于基于获取的信息对案件结果进行更精准的预测,还能在案件结果可能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下,争取审判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避免在全面败诉后陷入更为不利的境地。
总体而言,诉讼代理是一件充满着全局思维与细节把控的工作,其趣味性蕴藏在苦闷的点滴中,是一项值得反复雕琢的艺术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