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观点

美丽中国考核从严压实全域责任:能源央企生态合规新要求与法治应对

建设美丽中国,是推进生态文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是统筹发展与安全、兼顾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国家战略。继《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刚性实施之后,2026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美丽考核办法》”),以中央党内法规与国家规范性文件双重效力,将美丽中国建设全面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刚性考核体系,与双碳考核形成制度衔接、责任叠加、监管协同的组合约束。这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重点突破迈向系统治理,从政策引导迈入刚性考核、依法追责、全面合规的新阶段。

对能源央企而言,这不仅是生态环保责任的再压实,更是覆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转型、数据诚信、群众认可五位一体的全链条合规升级,直接关系企业经营安全、考核评级与品牌声誉。本所碳合规研究中心将以专业法治支撑与全流程合规服务,协助能源央企统筹双碳考核与美丽中国考核,筑牢生态环保与绿色低碳双重合规防线。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刚性化升级

《美丽考核办法》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由中办、国办联合发布,位阶高、效力强,实现了美丽中国建设从目标倡导到刚性履职、从局部治理到系统考核的制度跨越,与双碳考核共同构成生态文明领域两大核心刚性约束。

(一)确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的刚性原则

考核直接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将美丽中国建设成效与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干部奖惩任免、财政资金分配直接挂钩。对履职不力、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彻底扭转“重发展、轻保护”的传统路径依赖。

(二)构建五位一体、百分量化、四档评级的精准考核体系

围绕责任落实、环境质量目标、重点任务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群众满意程度五大核心内容实施年度考核,设置加分减分项,划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明确规定,发生特别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的,考核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数据造假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并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形成可量化、可核查、可问责的闭环管理。

(三)实现与双碳考核制度衔接、协同发力

办法明确规定,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考核与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保持衔接。这意味着能源企业既要完成碳减排、能耗管控任务,也要同步落实大气、水、土壤、固废、生态保护等全维度要求,形成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的合规新格局。

(四)坚持依法考核、群众认可、以考促干

严格依照党内法规、生态环境法典等规范程序,强化社会监督与群众满意度评价,推动生态环保成果可感可及,让合规成效经得起监管核查,也经得起群众检验。

二、能源央企面临的全新生态合规压力:双重考核叠加,全链条约束升级

能源行业是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的重点领域,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战场。在双碳考核与美丽考核双重刚性约束下,能源央企的生态环保义务从单项减排,升级为系统治理、全域合规、全程负责,合规压力全面传导至投资、建设、运营、供应链、信息披露各环节。

(一)传统能源企业:严控污染、守住生态红线,降碳与治污同步硬约束

对煤炭、火电、油气等传统能源企业,《美丽考核办法》叠加了更严格的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义务:

1. 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成为刚性考核指标。污染物排放达标率、重点区域治理成效,直接影响地方考核结果,倒逼企业提标改造、深度治理。

2. 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环评、排污许可、等量减量置换等法定要求,严禁违规上马“两高”项目。

3. 突发环境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式约束。一旦发生重特大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不仅企业面临重罚、限产、停产,还将拖累地方考核评级,引发督察问责、信用惩戒与产业链连带影响。

(二)新能源与清洁能源企业:生态优先、合规建设,绿色发展更需规范发展

对风电、光伏、水电、储能、氢能等新能源企业,美丽考核提出了发展与保护并重的合规要求:

1. 项目开发必须严格履行生态影响评价、占用审批、生态修复等义务,杜绝破坏生态、侵占敏感区域等行为,守住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底线。

2. 绿电生产、输送、交易全流程须符合环保与能耗要求,固废资源化、节能节水、环境管理体系成为标配。

3. 作为绿色低碳转型主力,新能源企业同样承担示范引领责任,以合规开发、生态友好型建设,支撑地方美丽中国考核目标完成。

(三)全行业通用合规底线:数据真实、信息诚信、责任穿透

所有能源企业均面临统一的刚性底线:

1. 数据合规底线:排污数据、监测数据、治理成效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严禁谎报瞒报、篡改伪造,否则直接触发考核不合格与失信惩戒。

2. 督察整改底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须按期整改到位,拒不整改、虚假整改将被严肃追责。

3. 资金绩效底线:生态环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杜绝低效浪费、违规使用,确保投入与成效匹配。

4. 群众认可底线:厂区周边环境影响、异味、噪声、扬尘等群众关切问题,须有效治理,以群众满意度检验合规成效。

三、央企特殊合规义务:更高标准、更严责任、更强示范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队”,能源央企在美丽考核中承担比普通市场主体更严格、更全面的特殊合规义务,与双碳考核责任形成叠加效应。

第一,生态环保与美丽建设纳入经营业绩刚性考核。国资委将参照《美丽考核办法》健全央企生态环保评价机制,环保绩效、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督察整改等情况,直接与负责人薪酬、任免、绩效考核挂钩,成为一票否决级硬指标。

第二,承担全产业链生态合规引领责任。能源央企须将生态环保、绿色低碳要求嵌入供应商准入、招标采购、合作评价、退出全流程,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带动中小企业同步提升生态合规水平,发挥行业标杆作用。

第三,追责更严、穿透更高、风险更大。企业生态环保履职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国资专项检查、审计监督重点范围。出现重大污染事件、数据造假、整改不力等情形,将穿透追责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刑事风险、信用风险、经营风险全面升级。

四、能源央企统筹美丽考核与双碳考核的合规应对路径

面对双碳考核与美丽考核双重刚性、全域覆盖的新形势,能源央企必须将生态环保与绿色低碳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合规,构建降碳、减污、扩绿、合规协同管理体系。

(一)搭建双考核一体合规管理架构

将美丽中国建设与双碳目标统筹纳入企业战略与合规体系,设立专门生态环保与碳合规管理部门,制定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碳核算、数据管理、督察整改、考核问责等专项制度,把考核指标分解至子企业、部门、岗位,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党政同抓、层层落实的责任闭环。

(二)严守数据与监测合规高压线

统一建设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生态质量一体化监测、核算、报送平台,执行国家统一标准,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可核查,主动配合第三方核查与监管检查,坚决杜绝数据造假、材料失真,守住合规生命线。

(三)项目全周期生态与碳合规尽调

投资立项同步开展“生态环保+碳排放”双重评价,严格履行环评、能评、排污许可、碳置换等审批程序,严控高污染、高碳、高风险项目;存量项目加快节能降碳、治污减排、生态修复改造,实现发展、降碳、环保、安全同步达标。

(四)强化督察整改与风险闭环管控

建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美丽考核、双碳考核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定期开展生态环保、碳履约、项目合规、数据合规风险排查,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防范约谈、问责、处罚风险。

(五)履行绿色供应链与信息公开义务

完善绿色采购标准,将生态环保、碳合规、ESG表现纳入供应商管理;依法依规披露生态环境治理、碳减排、督察整改、群众关切回应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树立生态优先、合规守信的央企形象。

结语:合规是竞争力和生命力

《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与《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共同构成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刚性制度双支柱,推动能源行业进入生态优先、绿色低碳、依法合规、系统治理的新阶段。对能源央企而言,美丽考核不是额外负担,而是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法定责任与社会责任。唯有统筹落实双碳考核与美丽考核要求,将合规思维贯穿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才能在严守生态红线、环境底线、碳合规上限的同时,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增长。

本所碳合规研究中心将持续陪伴能源央企,以专业合规服务助力企业统筹双重考核,循规固本,稳进深耕。

(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贵司有具体咨询需求,欢迎与本所碳合规研究中心联系。